各相关学院和校外助学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教学工作,确保各项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本学期开课时间不得晚于9月7日。
二、教材征订
1.各学院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公布教材目录,通知学生自行购买。
2.2026年10月、2027年1月全国统考、省统考的考试日程及教材目录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报考工作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及本科第二学历专业招生学校和专业目录的通知》(苏教考自〔2024〕15号)要求,2023级及以前考生(以下简称“老考生”)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最后一次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过渡期满后,老考生须按新计划申请毕业,原计划中已通过课程,可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同时须满足该专业新计划规定的最低课程门数和学分要求。2026年10月考试,已实施新计划的专业不再按照原计划安排笔试课程考试。如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开考相同课程(详见附件1),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注册社会自考准考证报名考试。
四、2026年上半年免考工作
1.提交《助学免考数据清单》(见附件2)电子文件(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按要求标注每名学生申请的所有免考课程。
2.成绩互认免考需提供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并用铅笔将免考课程打勾标记。(成绩单须按《助学免考数据清单》中学生顺序排序,方便核查与材料上传)
3.免考材料务必清晰、完整,材料若无法识别,将不予审核通过。
4.免考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
五、论文工作
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3),所有毕业生论文相关材料均须保留电子档和纸质稿,以备抽查。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把控论文质量,经抽查论文不符合要求的,将按规定取消或撤销其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六、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0512-68095090;邮箱781164775@qq.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