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与相关行业协会、园区、政府部门、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等专业自主命题考试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
| 层次
| 类型
|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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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专升本
| 校企
合作
| 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特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天泓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风景园林协会
连云港市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创新发展中心
苏州广电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苏州展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比德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网商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无锡销售分公司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安县江海企业家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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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专升本
| 校企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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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升本
| 校企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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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专升本
| 校企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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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专升本
| 校企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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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专升本
| 校企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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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专升本
| 校企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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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专升本
| 艰苦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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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生专业和范围以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和思想健康。
2.专升本应持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并且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
3.报考者还须符合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所列报名条件,并且是推荐单位的一线员工。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2019年度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招生计划,相关单位择优推荐人选,并同时填报《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推荐入学的考生由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各单位在审核推荐报名人员名单时须严格核对学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号等信息,并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推荐报名人员名单(电子、纸质)和《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至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EMAIL:1064049018@qq.com),8月中旬,我校将审核合格并公示过的学生名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8月下旬,我校组织考生参加网上报名和集体确认。
四、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此次推荐考核择优入学招生工作始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我校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成立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为保证推荐考核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由分管院领导、纪检部门、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成立由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招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二)公布招生章程
我校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包括报名条件及流程、录取原则、监督电话等招录信息。
(三)实施预录公示
在正式录取前,我校将对预录取考生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的所有异议,均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公开监督电话
苏州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12-69379060。
五、考核
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采用自主命题考试对考生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试科目:
专升本:1+X(“1”为笔试,“X”为面试,满分均为150分)。
笔试: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以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为主,并按需要加入时事政治、职业能力、人文知识、信息技术等内容,具体参考专升本统考科目二确定考试内容并命题。
面试:职业技能测试,包含所从事的专业行业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采取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有相关专业、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加分。
自主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规定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收费标准收费。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每门24元,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
(二)考核程序
申请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考生登记表》(附表),并由所在单位、行业协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岗位知识进行考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被推荐人进行自主命题考试、面试;
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意见、招生计划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三)考核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0月20日期间。
考试地点为校本部或企业所在地符合教育考试标准考场规格的非经营性场所。
详细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推荐单位和苏州科技大学共同审核、考核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苏州科技大学、所在推荐单位等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录取
学校根据单列计划,结合笔试、面试总成绩进行综合测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阳光招考”的要求,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在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凡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教学安排
我校对通过改革项目录取的新生进行单独编班,根据所在专业行业以及推荐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单独制定教学计划,所有改革项目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实施教学,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以确保其教育质量。
八、违规处理
凡在推荐考核入学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苏州科技大学成人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新区滨河路1701号 邮编:215011
咨询电话:0512-68095090、68417517、68417839、68417035
十、其它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7月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考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