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处)官方网站!

苏州科技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12-19 13:51:37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处文件

苏科继教[2018]21号

\

苏州科技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外教学点、直属班:

根据学校学费收缴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缴费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我校所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应于每学年开学2周内缴纳学费、书本代办费等相关费用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周内未完成缴费或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按“停学”处理,催缴后仍不按时缴费或在学年开学1个月内仍未完成缴费、报到注册手续的按“取消学籍”处理。

一、校本部学生

校本部各年级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前(新生按照《入学须知》要求的时间)将学费、代办费存入学校指定的学费卡,学校在开学时统一扣款,未扣款的学生不予发放教材且不予报到注册,并在开学2周内统一予以“停学”处理,经催缴后仍不按时缴费或在学年开学1个月内仍未完成缴费、报到注册手续的按“取消学籍”处理。

二、校外教学点、直属班学生

各校外教学点、直属班须于每学年开学2周内按协议约定方式缴纳本单位所有学生学费(或管理费)、录取费等,进行新生注册和在籍生学年注册,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对未按时缴费的学生进行“停学”、“取消学籍”等学籍异动处理。

三、关于未按时缴费学生复学

1.每学年开学1个月内,“停学”学生凭本人完成缴费的凭证到相关单位申请恢复正常学习状态,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所在单位在《成教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2.因未按时缴纳学费等原因“取消学籍”后申请复学的,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后缴纳学费办理复学手续,所在单位根据教学进度将复学学生编入合适的年级,同时在《成教教学管理系统》提交复学申请、学籍异动申请,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四、关于开学时间的约定

每学年开学时间以学校学历为准。

特此通知。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处

2018年12月18日

版权所有: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编:215011  苏ICP备110288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