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计划管理,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实际需求,认真完成2022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凡上线人数超过10人的专业,必须开班。如果出现该种情况,相关学院不得以人数少为理由拒绝开班。
二、招生规范要求
1.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生源,组织的生源应符合成人高考报考报名资格。
2. 严禁委托中介机构、个人代为组织生源或有偿组织生源。
3. 严禁点外设点、点外设班。
4. 招生简章由继续教育处归口管理,统一印制、刊播。招生宣传广告需经过继续教育处审核,内容真实、准确,不得使用含糊、欺骗或误导用语,不得做任何不实承诺。
三、上报人才培养方案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最新要求,请各学院按照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重新编辑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排版。
请各申报单位于1月14日(星期五)前填好申请表和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老师0512-68095090(781164775@qq.com)
徐老师0512-68417839
附:1.2022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请表
2.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