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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8-30 09:03:08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将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课程思政,加强一体化课程体系建设

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现“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加强思政内容在课程教学中的渗透,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深入挖掘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思政教育与专业知识讲授有机融合,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成效。

(二)以教学为中心,落实在线课程资源建设方案

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加强课程资源建设的过程管理,高度重视课程资源制作质量;以课程资源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考试方法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大在特色课程、特色教学、特色教育、特色培养等方面的探索力度,打造优质课程资源。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继续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教学

综合考虑专业课程设置、课程资源状况、任课教师授课方式等因素,采取线上线下融合的教学模式,落实教学任务,执行教学实施进程表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分之一学时线下面授教学。继续教育处将适时开展督教、督学、督管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线下面授课按要求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面授实质等效。

二、具体工作

(一)时间安排

1.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毕业证书即时注册工作的要求,毕业班所有教学活动应于12周内结束;非毕业生班级按最长18周模式执行。

2.2022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PETS3)考试9月24日开考;学士学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任务落实

1.教学实施进程表编制。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分别按不同专业、年级、教学形式编制《教学实施进程表》(见附件1)。《教学实施进程表》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后,纸质稿(或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稿报继续教育处备案,继续教育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阳光信息平台。《教学实施进程表》上报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提交更改申请,经继续教育处审核。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调整。

2.在线课程使用申请。公共课如需使用在线课程资源,请填写《在线课程资源使用申请表》(见附件2),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弘成在线课程资源均以12元/门/人收费。如还需使用专业课,请在表中备注。

3.教学材料编制。开课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编制并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函授专业应同时编写自学指导书及自学周历表。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内开设成人教育窗口,将各专业教学参考材料上网供学生自学参考。

4.教材目录编制。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不再统一征订教材,各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汇总学制内所有课程的教材目录(按学期排序),《教材目录汇总表》(见附件3)经各学院负责人审核后上报,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发布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供学生查阅。

5.平台管理。安排好相应学务工作,根据《教学实施进程表》在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开课”、“选课”安排;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休学、退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管理,并上传相关学籍异动申请表。

(三)成绩管理

按照成教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的要求,非毕业班在18周内将学生课程成绩提交成教教学管理系统,毕业班在12周内完成。纸质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一份由继续教育处备案,另一份由学院留存归档。

(四)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12周内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4),所有毕业生论文相关材料均须保留电子档和纸质稿,以备抽查。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把控论文质量,经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或撤销学历、学位资格。

(五)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于2022914日前提交,纸质版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处教学管理科。

联系方式:

孔老师0512-68081877

王老师0512-68095090

徐老师0512-68417839

附件:

1. 教学实施进程导入模板.xls

2. 在线课程申请表.xlsx

3. 教材目录汇总表.xls

4. 毕业论文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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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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