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校外助学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教学工作,确保各项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课程思政,加强一体化课程体系建设
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现“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加强思政内容在课程教学中的渗透,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深入挖掘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思政教育与专业知识讲授有机融合,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成效。
(二)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根据形势开展教学工作
综合考虑专业课程设置、课程资源状况、任课教师授课方式等因素,视情况采取相应教学模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落实相关教学任务。
二、具体工作
(一)、教学安排
9月15日之前报送上课安排表。
(二)、新生注册工作
2022级新生先完成缴费工作,根据交费名单在系统中完成考籍注册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图像采集和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
(三)、考试工作
1.2022年10月自学考试
(1)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23日
(2)9月4日之前在“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10月助学专业考试报考及收费工作。
2. 2023年1月自学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2)《开考课程申请表》(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电子稿和纸质稿于9月23日前报送至继续教育处。
注:校考课程和省统考课程都应统计在内(省统考日程见附件1,务必关注统考课程教材是否有变动。);补考课程申报应考虑补考人数、时间冲突等问题。
(3)在“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中完成2023年1月助学专业考试日程中的开考课程申报工作。
继续教育处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命题工作
各学院统计新开课程信息,并于9月15日前报送《校考课程命题信息表》(见附件3)。
注:原有课程试卷数低于2套需增补。
(五)、教材
各学院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公布教材目录,通知学生自行购买,全国统考及省统考教材目录见附件1。
(六)、论文工作
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4),所有毕业生论文相关材料均须保留电子档和纸质稿,以备抽查。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把控论文质量,经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或撤销学历、学位资格。
三、联系方式
孔老师:电话0512-68081877;邮箱532270349@qq.com
王老师:电话0512-68095090;邮箱781164775@qq.com
徐老师:电话0512-68417839;邮箱1159108474@qq.com;
附件:
考试日程及教材目录.xls
开考课程申请表.xls
校考课程命题信息表.xls
毕业论文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