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校外助学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教学工作,确保各项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课程思政,加强一体化课程体系建设
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现“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加强思政内容在课程教学中的渗透,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深入挖掘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思政教育与专业知识讲授有机融合,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成效。
二、具体工作
(一)、教学安排
3月15日之前报送春季学期上课安排表(见附件1)。
(二)、教材征订
各学院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公布教材目录,通知学生自行购买,2023年4月全国统考及省统考教材目录见网页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cwj/2022-11-25/7001730611027120128.html;jsessionid=2A9D8C475B402BB0E7D95728E330FB51.s107_1
(三)、2023年4月全国统考报考工作
3月4日之前在“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中完成2023年4月助学专业考试课程报考工作。
(四)、2023年上半年免考工作
1. 管理系统中免考申请于3月10日前完成。
2. 课程免考材料(电子、纸质版)请于3月10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
3. 《助学免考数据清单》(见附件2)电子、纸质文件(签字盖章),按要求标注所有学生申请的所有课程。(名单顺序务必与系统中免考信息顺序一致,系统中免考信息顺序即“维护及提交免考申请“菜单中的数据顺序)
4. 成绩互认免考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籍卡(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必须盖学校教务处红章,并用铅笔将免考课程画圈或打钩。(毕业证书、成绩单均须按《助学免考数据清单》中学生顺序排序)
注意:二学历专业同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盖学院章),作为学位条件审核材料,请按照学生准考证号排序。
(五)、2023年7月开考课程申报工作
《开考课程申请表》(见附件3)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电子稿和纸质稿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继续教育处。
注:校考课程和省统考课程都应统计在内;补考课程申报应考虑补考人数、时间冲突等问题。
(六)、命题工作
各学院统计新开课程信息,并于3月15日前报送《校考课程命题信息表》(见附件4)。
注:原有课程试卷数低于2套需增补。
(七)、论文工作
1.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12周内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5),所有毕业生论文相关材料均须保留电子档和纸质稿,以备抽查。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把控论文质量,经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或撤销学历、学位资格。
2.应届毕业生需在5月底前通过维普平台上传论文进行查重,毕业论文查重率不高于30%,否则不予办理毕业。学校提供一次免费查重机会,第二次起须在检测平台自行付费(3元/千字)。
(八)、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0512-68095090;邮箱781164775@qq.com
徐老师:电话0512-68417517;邮箱1159108474@qq.com;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