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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5-16 13:43:49  浏览:

各学院、校外助学点:

为做好2023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登记时间

51626

二、毕业登记对象

(一)助学二学历

1.2023630日前(含)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2.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

(二)自考助学专业

1.2023630日前(含)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

注:由于前置学历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进行毕业注册的,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务必收回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三、操作流程



(一)登陆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http://sdata.jseea.cn:8088/,进入2023半年助学二学历毕业==毕业阶段==毕业登记==毕业登记管理菜单,点击新增按钮。






(二)输入符合办理毕业登记条件的学生准考证号,部分个人信息系统自动匹配,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户口性质、政治面貌等信息需如实登记,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文化程度指2023630日前(含)获得的学历)

(三)毕业照片信息不需要操作,点击“下一步”。如果出现以下对话框,点击“确定”后下一步。






(四)进入毕业登记管理界面,再次确认没有未通过课程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按钮。

四、注意事项

(一)毕业登记名单务必统计全面(包括往届生等),如有遗漏将无法按时毕业。

(二)符合毕业登记条件的,但由于不符合学位条件或其他原因需要申请延迟毕业的,请不要做毕业登记。

(三)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1.从本次毕业起,管理端用户可使用系统功能批量、单个生成助学专业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人一表),鉴定表的基本信息部分由系统根据考生信息自动填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鉴定表下载后A4 纸打印,鉴定内容可以电脑录入,考生签名须黑色钢笔、签字 笔手签。填写内容自行调整,确保鉴定表为 1 页纸。

3.各单位负责审核鉴定表相关内容,确保毕业生个人信息准确 无误,自我鉴定内容实事求是,无政治性问题。各单位负责 对毕业生思想品德进行鉴定,并加盖公章;

4.按照系统中毕业登记名单顺序,将纸质鉴定表排序收齐后报 继续教育学院。

(四)联系方式:

王老师 0512-68095090

徐老师 0512-68417839

 批量、单个生成思想品德鉴定表功能操作流程.docx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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