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外助学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自学考试专业申报工作,确保专业登记备案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的专、本科专业须在《2023年拟开办助学专业及助学第二学历专业清单》(见附件1)中;其中本科专业须同时为我校开设的普本专业。
2.专业申报分为助学专业、助学第二学历专业、校外助学点专业三种,请分别按照附件2、3、4格式填写。(新增专业的专业代号可不填)
3.申报类型分原有专业和新增专业,新增专业须向我院递交书面申请(社会需求、生源预测、可行性论证等)。
4.请于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至邮箱781164775@qq.om。联系人:王维琳,0512-68095090;徐平平,0512-68417839。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4日